第510章番外:婚礼_第99次告白:校草的病态女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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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0章番外:婚礼

  六月二十号,季默出院,跟冷墨去了鹤溪冷宅,并在那里待了三天,临走时,冷曜天送了她一套房产。

  六月二十四号,季默跟冷墨回了省会。

  六月底,默默阅读澄清先前的“抄袭事件”,最大投资商再次投资,猫耳下架,退出文学圈。

  七月一号,默默阅读重新上线,并推行了一套“作家培养福利体系”,开启付费模式,支持,微信充值。

  七月二十五号,发布默默阅读30版本,推出用户等级体系,增加风云榜,支持读者打赏作者,给喜爱的作品投票支持。

  八月十号,关于“绑架案”法院收尾判决,判决如下:

  被告人李兰犯绑架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,即刻执行。

  被告人冷浣婷犯绑架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五万元犯纵火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期执行。

  判决下来的当天,季默跟冷墨在白云村,数月未曾下雨的白云村难得下起了雨,噼里啪啦打在青砖小道上。

  季默站在瓦房的屋檐下,看着眼前的滂沱大雨,望了一会儿,伸手去接雨,干净透明的雨滴打在葱白纤细的手指上。

  冷墨在里面跟修缮房屋的师傅商谈,低沉的声音在淅沥的雨声里,依旧清晰。

  七月底的时候,在她的催促下,冷墨给远在帝都的未来公公打了个通知电话,通知他,他们要在白云村举办婚礼。

  冷曜天当然是勃然大怒了,中气十足地臭骂了他一通,最后以“混账玩意”收尾,气冲冲地挂断电话。

  当初说希望在白云村举办婚礼,不过是一时兴起,不过是因为他跟未来公公关系不好。

  但在鹤溪的三天,她分明已经能感觉到,他跟未来公公的关系有所缓和。

  她就同他说要不婚宴办在帝都,冷墨跟她说:不用操心,她只需要负责以新娘的身份,出现在婚宴上就好。

  好吧。

  不过她还是不想他跟家里关系太僵硬,她希望他的生命里,不仅仅只有她一个。

  八月三号的时候,她背着他,给未来公公打了个电话。

  电话里,未来公公起先的态度不是很冷淡但也不热络,最后不知道是妥协了还是放弃了,道:让她对“混账东西”好一点,婚礼爱在哪里举行就在哪里举行,他是懒得管那混账东西了。

  最后她未来公公妥了协,婚礼办两场,一场在白云村,着婚服一场在帝都,着婚纱。

  季家的小房屋已经二十来年没住人,破败不堪,只是冷墨这人啊,就喜欢制造惊喜跟浪漫,在数月前就已经联系工人师傅过来修缮房屋,昨儿个来的时候已经竣工,接下来要重新粉刷下墙面,过几天默默阅读的“元老”们也会远赴这里,布置婚宴。

  白云村是她的根,如今他在这里为她置了个家。

  他总是这样,不经意地、不明显地为她做了好多好多。

  明明现在公司每天都有很多事情需要他忙,但总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不需要亲力亲为的小事情上。

  “在想什么?”冷墨一出来就见她接雨发呆,伸手把她的手抓回来,“带纸巾没?”

  “甩甩就没了。”季默说,笑吟吟看他,“跟师傅说好了?”

  “嗯,不过这里没有卖粉色的色料,师傅说县城家乐邦有,我等会去一趟。”

  白云村的房屋墙面清一色都是刷成白色,久而久之,镇上的墙漆店就很少进其他色料。

  “我跟你一起。”

  “好,带你去。”冷墨撑开伞,分了一半给她。

  “这边也不是很忙,你要不要先回去?”季默朝他靠拢,提议道,又补了句,“这里我一个人就行了。”

  “老板娘你还真是精打细算,一点亏都不吃。”

  “哪有,我是不想你晚上还处理事情到一两点,秃了不帅了怎么办?”

  “后面这句才是重点吧。”

  “哈哈哈哈,你要相信我是爱你的。”

  “秃了,不帅,老了。”

  “呃……我还是爱你。”

  “你犹豫了。”

  “没有……我淋到了!冷墨你分我一点呀!”

  雨还在下,雨里情人还在争伞嬉闹。

  …

  七月初七,宜嫁宜娶。

  这天风和日丽,白云村迎来了前后十年都难得一见的盛世大婚。

  村里家家户户门口红绸高挂相连,一抹喜庆的红点缀其中,花轿是从高村长家抬出,朱红漆的轿身金箔贴花压实,无不透着奢华与高贵,帘子绣的是凤求凰,金线穿梭,栩栩如生。

  花轿每经过一户人家,那户人家便会点燃一串鞭炮,童真懵懂的孩童踩着凳子,趴在窗户上,好奇地看着花轿。

  妈妈去点鞭炮了,孩童推着旁边年迈的奶奶的手:

  “奶奶奶奶,这是什么?”

  “这是花轿子,等将来我们囡囡长大了,也要坐的。”

  孩童似懂非懂,但花轿子好漂亮,她好想坐:“那我什么时候长大呀?”

  奶奶目光慈爱地抚了抚孙女可可爱爱的脑袋:“囡囡多吃饭,就会长大。”

  “我吃饭饭,我吃两碗。”

  “好。”

  锣鼓喧天,鞭炮齐鸣,八抬大轿,媒娘陪轿,十里红妆,乃明媒正娶。

  大摆筵宴,以村头高村长家为起点,桌席蜿蜒至村尾季家。

  这一天,村里的停车场停满了一看就不“普通”的车,出现了许多衣着一点儿也不“朴素”的生面孔。

  出席婚宴的生面孔有江浅、于淮南、白依依,林野,顾念北、蒋梦媛、吴西东、宋念恋、陆尧骁、冷祁文,还有五位默默阅读的“元老”,二十三位默默阅读工作人员,八位默默阅读的合作伙伴,十五位软科技的……算是生意伙伴吧。

  哦对了,还有一点儿也不情愿的冷曜天先生,以及他的太太。

  一点儿也不情愿的冷曜天先生现在很烦,因为旁边的高村长总是敬他不好推却的酒,还搭他的肩跟他称兄道弟。

  红妆十里,里里热闹,里里欢笑。

  季默端坐在床尾,头上盖着块红盖头,盖头的四角垂钓着同色流苏,窗户没关,流苏微微晃荡,葱白的双手乖巧地分别覆在裙上,腕骨纤细不盈一握,右手无名指戴着枚钻戒,裙摆沾地,遮住一双细直的腿,只露出红色秀禾婚鞋鞋头。

  冷墨勉为其难地跟顾念北喝了杯酒,然后寻了个机会坑他替他挡酒,便回来了。

  推开门,目光立马落向床上的人儿,漆黑清冷的眸如微熹的晨光,暖意浮现。

  不自觉放慢脚步走近,在她面前停下,须臾,伸手掀开红盖头。

  盖头掀起,季默盯着他的手瞧了几秒,缓缓抬起头。

  美人凤冠霞帔,眼尾缀着朵粉红的桃花,覆了层闪粉,莫名的有几分惑意在里头。

  泰戈尔的飞鸟集里有这么一句话:

  你微微地笑着,不同我说什么话,而我觉得,为了这个,我已等待得久了。

  “累吗?”低沉的嗓音似乎有些哑。

  “不累。”

  新郎弯腰,亲吻他的新娘的红唇,自然而然地将新娘压在身下,细长白皙的手解开秀禾服的盘扣,另一只手擦过新娘光滑细腻的手臂,与她五指交缠。

  红里的一抹白,且欲且勾人。

  …

  婚宴共摆了三天才停休,十月国庆,帝都的玫瑰里举行了场声势浩大的婚礼。

  软科技大少娶妻,帝都娱乐记者、财经记者扛着吃饭的家伙全线出动,尽管没有邀请函进不去,但在外面蹲着,只要坚持,一定能拍到大少与小娇妻同框照片。

  事实上,坚持真的会有收获。

  想拍的是没拍到啦,但拍了许多商界大鳄、国际名模与富家大少、知名男星与富婆。

  算是意外之喜。

  当然,不该流传的照片,当晚就被买走了。

  十二点整,婚礼开始。

  刚刚还各忙各的记者,开始走街串巷热络起来。

  “你都拍了谁?”

  “害,都一蜂拥而来,没拍着几个,你一定拍了不少吧?”

  “拍是拍了,但是拍的急,没对焦,都是糊的。”

  这一个个都是人精,都防着彼此呢。

  正继续坚持不懈互相试探着,一辆骚黄色的保时捷911慢悠悠慢悠悠地开过来,本该驰骋草原的汗血宝马,愣是被开出了即将不久于人世的病马的姿态。

  病马,哦不保时捷911在辆白色的卡宴边停下。

  主驾驶门打开,男人下来,一身浅蓝色西装,眉目张扬,痞里痞气,好似意气风发少年郎,踩着白色鳄鱼皮鞋,绕到副驾驶正要开门,副驾驶的门猛然从里推开。

  “卧槽,你这狠心的娘们,谋杀亲夫啊!”顾念北很会顺势而为,当即捂住肚子痛声控诉。

  “都说了让你开快点,现在婚礼都开始了。”叶夜没好气道,扶着肚子要下车。

  “诶诶!我的小祖宗,你小心点。”顾念北痛心疾首的表情一收,赶忙弯腰上前扶着护着她下车,顺手关了车门扶着她的腰,慢慢朝玫瑰里走,“早说了我来就行,你干嘛非要跟过来,凑什么热闹,自己肚子多大没点数啊?老顾跟白女士也是的,不帮忙劝着,就会威胁我。”

  “顾念北你够了。”叶夜扫过那干记者,在外给他留面子,忍着没打他:“别逼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你。”

  顾氏狗牌微笑:“迟就迟了,配角才早早上场,咱主角当然得压轴出场。”

  大丈夫能屈能伸,他顾爷不跟她个小女人计较,哼。

  “这是哪家少爷?”

  “有点眼熟。”

  “是有点眼熟,好像在哪里见过。”

  “眼熟?”顾念北停下脚步,偏头,眼睛向上挑了下,风情就从眼底流泻出来,简直是少女们逃不开的情劫,“江北顾家。”

  “江北顾家……”一记者呢喃。

  “我记起来了,是顾氏地产的少爷。”另一记者激动道。

  众记者恍然,争先恐后拍照。

  “这肚子有六七个月了吧。”

  “有,我老婆七个月的时候就是这么大。”

  顾念北扶着叶夜小心翼翼上楼梯,到二楼婚礼现场时,已经到了司仪询问新郎新娘“是否携手度余生”的环节,挑了个离白毯最近的桌子安置下。

  背着门坐的,能看到台上,冷墨那个讨厌鬼穿了身黑色西装,衣冠楚楚,人模狗样,他的妹妹一袭白色婚纱拖地,收腰设计,掐出一段小蛮腰,亮闪闪的水晶珠花犹如紫罗藤蔓,自上而下蔓延外层的羽纱。

  这一刻,场内所有的灯光都聚在台上,可能是眼睛出了毛病,他竟然觉得美好的不像话,冷墨那个讨厌鬼的侧颜破天荒的帅。

  嗯,肯定是眼睛出毛病了。

  顾念北收回目光,眼底闪着老父亲嫁女儿般的欣慰,拆了桌上的碗筷,手握着黑色筷子夹了只蒜蓉虾,低头专心剥起壳来。

  台上,新娘在抛捧花。

  台下的伴娘和许多未婚的各家小姐姐都提着裙摆挤到一起,你挤我一下,我挤你两下,眼神蠢蠢欲动,犹如饿狼扑食地盯着新娘手上的捧花。

  季默没回头,眉眼带笑,嗓音从容温柔:“我扔了。”

  众名媛们推搡伸手,然,突然被一股力量给撞的后退两步,等缓过神,捧花已经落入狗贼之手。

  “浅浅,我抢到了!”于淮南高举捧花,像个得胜威风凛凛的将军,笑容干净明朗。

  “太过分了吧,居然派男朋友出来抢!”一人抗下所有的单身狗小姐姐表示好气哦。

  “就是就是。”着急结婚的小姐姐表示好酸。

  江浅心底很高兴,但憋着,一脸无辜地对一秒钟前还是对手的小姐姐们作揖:

  “不好意思,承让了。”这婚她就先结了。

  然后一手提着藤萝紫礼服,一手攥起于淮南这铁憨憨的手,跑下台。

  就挺巧的,在顾念北那桌坐下。

  “恭喜啊,兄弟。”顾念北目睹了他力战群儒争夺捧花的过程,见他坐下,忍不住道了个喜。

  “谢谢。”

  于淮南高兴地接下,侧身替江浅整了整裙摆,然后正身。

  嘣!用一次性筷子戳破面前用塑料膜封着的碗碟,拿过江浅前面的那份,把拆好的推过去。

  “虾性凉,吃多了对宝宝不好,这些吃完就不能再吃了。”顾念北把剥好的第七只虾放进叶夜的碗里,一副管家公的姿态道。

  啰里啰嗦。

  “知道了知道了。”态度不耐,可眉梢里分明藏着温柔。

  女人呐,总是喜欢口是心非,明明十分喜欢,可总只表现出三分。

  于淮南偷偷瞄了眼叶夜的肚子,偏过头:“浅浅,明天跟我回南城吧,爸妈想见你。”

  “啊?”这这这有些突然,江浅莫名紧张起来,好似人已经亲临见面现场,结结巴巴:“爸,爸妈喜,喜欢什么?”

  “你别紧张。”于淮南笑,她早上没吃早餐,给她装了半碗米粉:“他们都很好,都很喜欢你。”

  “胡说,他们都没见过我。”

  “那个……”于淮南轻声道:“我们在一起的那天,我就把你照片发给他们了。”

  江浅表情一僵,僵了几秒,一副“想问又不敢问”的样子,好一会儿,豁出去了。

  “他们怎么说?”

  问完,就屏住了呼吸,没敢看他,动作机械地吃米粉,但余光一直瞟他。

  “他们说你人美心善,机智聪明,蕙质兰心……”

  “行了行了。”江浅没耳听,侧身,一手捂住他的嘴,“你可以闭嘴了。”

  这时,新郎新娘过来敬酒了。

  “妹妹!”顾念北一看到她就特开心,目光一转,看到旁边的冰块脸,态度就不那么热忱了,甚至还有点嫌弃,跟老丈人看女婿,越看越讨厌:“祝你跟这讨厌鬼百年好合,早生贵子。”

  冰块脸面无表情地觑了他一眼,语气嫌弃:“你怎么又来了!”

  划重点,又。

  看看是多么嫌弃。

  这讨厌鬼

  “哼,顾爷我又不是来看你的。”顾念北傲娇甩了他一脸色,扭头立马笑靥如花。

  季默心里无语了下,面上微笑着跟他碰了个杯,态度乖巧:“借念北哥吉言了。”

  一口饮尽白开水。

  嘘这是个秘密,要保密哦!

  又倒了杯白开水,礼尚往来:“祝你跟嫂子,万事顺遂。”

  叶夜对上她的目光,端起椰奶跟他们隔着空气,虚碰了下杯。

  最后又敬了一整桌,然后才换下一桌。

  “累吗?”冷墨偏头,脖颈笔直的线条弯成弧,灯光下,冷白的肤色近乎透明,漆黑的眸里全是她。

  季默脑袋似有若无地贴着他的臂膀,抬眸仰视他,无端生出几分小鸟依人感,右手拇指跟食指轻提着婚纱。

  嗓音温柔似水:“不累。”

  这大抵便是爱情最好的模样,双向奔赴,相濡以沫。

  这边,新郎新娘一走,于淮南便好奇地问:“你跟新娘很熟?”

  这问题问的深得咱顾爷的心。

  “熟啊,大学同学。”顾念北酒不喝,菜也不吃了,“实不相瞒,我还是新娘的哥哥,新郎得管我一声大舅哥。”

  叶夜:呵呵。

  于淮南:“噢。”

  顾念北老神在在:“嗯。”

  好像要冷场了,于淮南踌躇了下,伸出手:“我叫于淮南。”

  顾念北扫了眼他的手,拍了下,报姓名:“顾念北。”

  “你这名字很不错。”突然想起顾先生跟白女士最近老是捧着本新华字典,说要给宝宝取个让人一听就不会忘记的名,便多嘴问了句:“你为什么叫淮南?”

  “我的这名字是有寓意的。”于淮南冲他挑了下眉,解释名字的来源:“因为我妈妈喜欢吃橘子,橘生淮南为橘,所以就取名为淮南。”

  “得亏你妈喜欢橘子,不是苹果,葡萄。”

  于淮南爽朗一笑,反问他:“那你呢,为什么叫念北?”

  “我啊,我的名字就比你有寓意多了。”顾念北顿了两秒,才心平气和地说:“我叫念北是因为我们家顾先生跟白女士,是在北方认识的。”

  于淮南:“哈哈,真的是亲生的。”

  …

  在白云村举办婚宴的时候,季默给大学里所有认识的人,都发了请帖。

  这个所有人里,包括何清清、苏誉、杜壮壮。

  只是无一人出席,杜壮壮有她,告诉她,他被公司派遣去上海培训,赶不过来。

  这一次,她还是一如既往给所有人发了请帖,其实没抱太大希望,可能见到还是有被戳到心脏。

  “新婚快乐。”

  毕业后,何清清就在z市的一家网络公司工作,没什么变化,依旧留着中分头,头发比过去长长了些,都乖巧服帖地披散在职业两件套的上衣后,宝蓝色的,很衬她身上那股独有的清冷、生人勿近的气息。

  “谢谢。”

  有很多话想说,可是只是这样对视着,又觉得好像什么也不用说。

  “季默不愧是你,真把我们z大最帅的那个给收了。”什么都敢说的,自然非杜壮壮这个脑袋圆,心也大的无畏勇士莫属了。

  他变化有些大,黑了也瘦了,肚子上那坨他曾为他父母引以为傲的肉肉不见了。

  不过一笑,便一如当初。

  季默把涌上来的眼泪逼回去,装的没心没肺,“低调低调。”

  “新婚快乐。”这是苏誉说的。

  那个在数学课上惊才艳艳的少年,终于穿上了西装,表现的沉着、稳重。

  “谢谢。”也对不起。

  本来,他也可以如此幸福。

  …

  两点就开始有人离场,何清清两点半走的,临走时,从包里拿了个天然色的方盒子出来。

  季默递给她一个疑惑的眼神。

  “这是江瑶送你的新婚礼物。”何清清解释,语气缓缓。

  季默一愣,有惊喜有诧异,垂下眼帘望着方盒子,拇指指腹无意识地划过盒面。

  “她,还好吗?”

  问完,呼吸凝滞住,静等何清清宣判结果。

  她很怕,怕她过得不好。

  “她很好。”何清清回答,没有再说什么,踩着乳白色红底的高跟鞋,离开下楼。

  季默望着她消失在楼梯里,孤傲的背影,视线忽然模糊起来,似有道冰凉的液体滑过皮肤,抬手中指指尖碰了下眼睑,碰下了一抹湿润。

  “冷墨,我累了。”声音微微哽咽。

  冷墨静默不言,膝盖微弯,把她打横抱起来,季默亦不言,只是爱护地将方盒子抱紧在怀里,小脸往他的胸膛偏去,埋进去,只留小半张脸在外面。

  “何清清。”

  “苏誉,你慢点。”杜壮壮在后边喊。

  何清清回头,就看见男人不要命似的,三级台阶一步跳,然后狂奔到她面前,急切地问她:

  “她在哪里?”

  何清清面前焦急的面孔,意外地跟一年前,他喝的酩酊大醉,跟瘫烂泥瘫在她家地板上,醉醺醺又无助地问她:“她在哪里?”的脸对上号。

  “我不知道。”

  “你当我傻子?”苏誉低吼道,激动又暴躁:“那礼物是她托你送的吧!”

  何清清沉默不语,任由他发泄积压在心底的情绪。

  可他却忽然安静下来,表情平静的仿佛刚刚像只暴躁的小狮子的人根本不是他一样。

  “何清清,三年了。”他感慨似的说,神情落寞中又夹杂几分难以言说的痛苦,“我变得如你所说的那样,成熟、稳重。我真的不会伤害到她,不会去揭她伤疤,你告诉我她在哪里,行吗?”

  何清清目光微怔,那不过是她为了让他死心,不再寻找江瑶,随口一说的话,可他竟牢牢记到心里,并付诸了行动。

  她能察觉到她胸腔里那颗冷硬的心,似乎滚烫了下,但仅仅只是一刹。

  因为她没有办法告诉他:你的存在,对瑶来说,本身就是一种伤害。

  这太过残忍。

  “苏誉,你有没有想过,到现在或许你执着的已经不是江瑶,你执着的只是你这三年来对她的那份执念。”她一贯冷情冷心,对除江瑶以外的事漠不关心,可对他,总归没办法视若无睹,尽管毕业后加上这次只见了两面,可他毕竟是瑶深深喜欢的人,想了想又补了句:“放过自己。”

  苏誉似乎被她这番话里的“执着江瑶还是执着执念”给问住了,神情恍惚,站在原地没动。

  何清清余光扫到抹熟悉的身影,偏眸,就见吴西东站在玫瑰里一楼入口,冲她挥手。

  抬脚,朝他走去。

  外头日光正盛,他沐在光里,身体轮廓线条被柔化掉了,有些许不真实,快走近时,脑里闪过苏誉的话,鬼使神差地打量起他来。

  他好像没怎么变,头发一直都理的短短的,大概就刚好淹没过手指的短,长相不属于凶的那撮,也不属于温顺那一撮,粗眉大眼厚唇,面部线条稍硬,算是阳光型的那撮。

  穿着黑色衬衫,衣摆扎进黑色修身的西裤里,风格成熟。

  何清清隐约记得,他喜欢的是hiphp风的服饰。

  只是从什么时候起,他就变了风格呢?

  记忆搜索了一番,却是搜查无果,她好像从未注意过。

  “怎么来了?”何清清在他面前站定,她脚下的高跟鞋有六厘米,把他们之间身高的差距缩短不少,已经快到他额头的位置,太阳的光直面照来,有些刺眼,他像是察觉到了,抬起两只手指尖相碰,搭成一个屋顶的形状,然后维持着那个形状朝她额头移来,停下没有碰上她的额头,但挡了太阳的光,“天气预报说下午三点,帝都会有小雨,持续到五点,怕你淋到雨,过来给你送伞。”

  何清清目光来回转了下,视线掠过他遮阳的双手,“那你伞呢?”

  “司机直接把我送到这,还没买就看见了你。”

  “天气预报不准的。”何清清目光落在他真挚的眼睛里,很快就移开,“走吧,回去。”

  “喔。”

  吴西东收了手,跟在她后面。

  …

  逢魔之时,宾客散尽。

  林婼曦去了趟厕所,从走廊左端走来,路过摆酒席的大厅,往里面看了眼,里头那些衣着或华丽,言行或高贵的宾客都走光了,只有粗略十一二个服务生在打扫。

  抬手把包包的链子往肩上带了带,她穿了条字裙,迈开脚步的幅度不能太大,规规矩矩地一个台阶一个台阶下。

  走到最后两级台阶的时候,目光扫到前方,搭在扶手上的手细微地往里缩动了下,蓦然顿住。

  前方大概十米的位置。

  男人一头灰发,逗号刘海半垂,发尾弯落在眉毛上,上帝似乎格外偏爱他那张脸,每一寸肌肤都打造的白皙无暇,在充足的日光线下,甚至近乎透明,反衬得眼眸漆黑,那里不再总是苍凉悲伤,那里有了她看不懂的情绪。

  黑恤牛仔裤,搭上他那张充满少年质感的脸,时光似乎倒流到深巷里,少年抬头仰望天空的节点上。

  一切都变了,又好像一切都没变。

  抬脚,走向岿然不动的他。

  语气十分平静,不喜不悲,不怨不恨:“先生,你来迟了,婚礼已经结束了。”

  “那我可以借宿小姐家吗?”陈辞问,懊恼垂头,语气皆是遗憾,“本来想跟新娘借点钱,安个家。”

  “我家教很严,不能随便收留男士。”林婼曦说,“但我愿意跟先生一起说服家母。”

  陈辞弯唇一笑,仿若枝头雪消融,美的惊心动魄:“那如果,家母依旧不愿呢?”

  林婼曦跟着笑起:“陪先生等她软化。”

  “那就这么说定了。”

  “绝不反悔。”

  汽车鸣笛,城市喧嚣,抬头见你,一切正当最好之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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